
招聘4人1个岗位
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推进公司诚信建设、依法合规经营,衡东县城乡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务专员4名,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效率优先、德才兼备、统筹计划。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报考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5年4月30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30日后出生)。
4.报考法务专员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不限学历、专业,且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同场笔试成绩最高分计算)。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涉毒吸毒人员;
8.近亲属在衡东县从事律师工作的;
9.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两个月,法务专员试用期工资26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按正式职工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奖金,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等待遇。法务专员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60000元/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7日—2025年5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2025年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至报名邮箱1803435237@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公司将于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在衡东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第一接待室对报名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非必要)、近期2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等参加。
(三)笔试
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衡东县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衡东县财政局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笔试主要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制。
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未携带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检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档案材料等方面的情况。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公示前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拟招聘人员在衡东县党政门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在用工之日起10日内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要求报考,服从统一组织,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行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2.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按公司公开招聘方案开展工作。
3.衡东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13974765573。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dong.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参考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负责考务执行工作。
咨询电话:187114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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