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涪区委组〔2021〕45号)文件精神,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选聘本土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选聘2名本土人才,中心村、红花村各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在百胜镇或长期生活地在百胜镇辖区(至少满足2个条件其中之一);
(二)拥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志于从事并且熟悉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截至2025年4月,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二)现任村四职(社区六职)干部;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7日—8日9:00—12: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大楼404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政治面貌等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填写《百胜镇本土人才报名登记表》,提交近期1寸登记照3张。
(四)资格审查。由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选聘。
四、招聘考核
(一)笔试
1.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2.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任一轮考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考察及体检
总成绩按笔试、面试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按照相关考察环节对人员进行考察,如考察内容不符合岗位要求,则取消聘用资格,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底楼公示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本土人才聘用协议,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保障
按照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组织部、涪陵区区财政局等相关要求,落实工作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八、其他
以上内容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本次选聘工作联系人:田洪静,联系电话:023—72759244。
本公告由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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