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
派往大足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启事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现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派往大足区人民法院,招聘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人员、数量及范围
本次共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1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退役军人和武警可放宽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重大疾病、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以及精神或心理疾病等,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与招聘法院领导人员具有近亲属关系的;
7.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警察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8日。
2、报名地点:大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511办公室,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南路333号。咨询电话:023-43723324,023-64386513
3、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大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于报名时间内持该表和本人身份证、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和退伍证等原件进行现场审查,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1份。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其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开考比例3:1,若达不到该比例的,可视情况减少招聘数。
5、经资格审查、专项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男子组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等4项,体能测试四项全部达标为合格,合格者均计100分。测试标准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等规定执行(见附件2)。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据1000米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面试由大足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总成绩=体测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由大足区人民法院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进入体检。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1000米跑成绩用时短者优先。
聘用制司法警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行缴纳。
体检合格者,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列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大足区人民法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递补进入体检。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主要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是否受过治安处罚及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况。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由大足区人民法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足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由大足区人民法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聘用
政审合格的聘用人选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再由公司派遣到大足区人民法院担任聘用制司法警察,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由部门出具是否转正建议,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不再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五、工作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司法警察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保障办公设施、装备、服装等。聘用制司法警察工作期间工作待遇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在下次招聘前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出现缺额的,可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聘。届时,补聘人员不再进行笔试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二)本公告由大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