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2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现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若干,具体如下。
一、学校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NortheastNormal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高校,1946年2月建校,1949年7月定址于吉林长春。1996年9月成为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07年,入选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6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数量位列全国第19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人,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需求,岗位类型有以下2个:
1.辅导员岗位(一):计划招聘3人,需入住女生宿舍。
2.辅导员岗位(二):计划招聘7人,需入住男生宿舍。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5.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3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到过纪律处分。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心理健康,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服从组织调配。
8.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11日)
应聘者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网上公开招聘及应聘管理系统”报名(以下简称“招聘系统”),实名注册并提交以下应聘材料: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或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在学证明扫描件;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扫描件(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须加盖党组织公章);
3.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扫描件;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24: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存在内容不全、不符合要求等情况,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取消其应聘资格。
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公布通过人员名单,并通过招聘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后续考试环节安排。
(三)综合素质考查
综合素质考查包括基本素质面试和职业行为发展趋势测评两个部分,由学校委托第三方进行。
1.基本素质面试
(1)考核形式:采用线上方式进行,为通过性测试。
(2)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应变抗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通过基本素质面试的考生,由第三方机构通知参加职业行为发展趋势测评环节相关事项。
2.职业行为发展趋势测评
(1)测评形式: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2)测评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价值观、求职动机、职业发展规划、心理健康水平等。由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测评报告,作为学校后续考查考核重要参考。
3.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公布通过人员名单,并通过招聘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后续考核相关事项。
(四)现场确认
通过综合素质考查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与网报信息一致的证明材料到校进行现场校验,签订诚信承诺书,同时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思想政治表现材料须加盖所在院系党组织公章,联系人亲笔签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密封后于现场确认时提交工作人员。
(五)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为选拔性测试。
1.笔试:满分100分,总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分辅导员岗位(一)、辅导员岗位(二)两类单独排序,分别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通过人员不足1:3时均进入面试。如末位入围考生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须向学校提供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资格考试按笔试40%、面试60%的权重折算加和确定总成绩,分辅导员岗位(一)、辅导员岗位(二)两类单独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20%确定后续考查入围人选。
(六)身体检查
通过资格考试人员须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参加综合考查。
(七)综合考查
综合考查分为政审和岗位实践两部分,政审合格的到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参加岗位实践(约3周),结合在岗表现给定考查意见,按不多于招聘计划人数确定推荐人选。
考生在体检、综合考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八)审议、公示与签约
推荐人选报学校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相关规定聘用并办理入职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1.凡与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
2.应聘人员出现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已被录用的解除聘用: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
(2)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或对个人情况说明不诚信的;
(3)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六、其他
东北师范大学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全程不收取报名费和任何其他费用。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招聘宣传或组织培训,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对于假冒东北师范大学名义行骗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配合公安部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431-85095007(人事处)
0431-85099937(党委学生工作部)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