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加强讲解员队伍建设,启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烈士陵园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讲解员
2.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勤勉敬业,乐于奉献。无违法记录和不良嗜好。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持与播音、表演艺术、语文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专业。
3.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吐字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交流沟通能力。
4.性别不限,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5日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启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长江中路723号)。
3.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并携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体检及考察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黑色中性笔。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最终拟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6的,按实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环节包括自我介绍(1分钟)、作品朗诵(现场提供)、现场问答。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设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纳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3.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2)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由启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为自动放弃。
八、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与启东市劳务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九、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启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招录资格。
本《公告》由启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报名表格见附件。
十、招聘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513-69919558
监督电话:0513-8319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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