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6人19个岗位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5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z.gov.cn)、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详见《2025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28日至2007年6月1日之间出生)。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另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②《岗位表》中“专业要求”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丰县人社局和丰县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可以高就低使用。
④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7.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2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⑤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218.3.233.8:8181/Default,点击“2025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批次下方的“注册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5月28日09:00至6月1日16:00;
资格初审:2025年5月28日09:00至6月2日17:00;
陈述和申辩:2025年5月28日09:00至6月3日17: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5月28日09:00至6月4日17:00;
缴费确认:2025年5月28日09:00至6月5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丰县教育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35×45毫米,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2.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6月6日14:00-17: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时间:2025年6月14日(周六)。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原报名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5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但须在2025年8月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①非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2025年毕业生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免试认定证明,且须承诺在2025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其它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选岗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它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上)。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岗位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后,因应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缺额,在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丰县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丰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均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96925;
网上技术咨询电话: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九、招聘工作监督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89215163。
十、招聘工作举报
丰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组举报电话:0516-89118626
咨询、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