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7个岗位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动人才有序流动,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滨海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转任和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岗位)
县级机关公务员2名,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岗位)信息可查询《2025年滨海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和公开选聘职位(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公开转任:本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及通过军转安置或省统一考试录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公开选聘:本县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和《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其中新录用的选调生和镇(区、街道)公务员在镇(区、街道)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聘用时有其他服务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公开转任职位、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符合公开转任职位、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6月;现任职务职级(岗位等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聘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转任(选聘)后可能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主要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岗位)。报名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参加笔试,不得放弃转任(选聘)资格,否则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至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产业园服务大厅(港城路666号县融媒体中心大楼2楼)。
4.所需材料:①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盖章的《2025年滨海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和公开选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③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5.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管理权限,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转任(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转任(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转任(选聘)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职位(岗位)计划。报名人员可于2025年6月6日上午8:30至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
(二)综合测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职位(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各占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转任(选聘)单位负责实施。根据职位(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职位(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履职能力和心理素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应当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核实相关情况,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2.体检。转任(选聘)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岗位)要求,集体讨论、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转任(选聘)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转任(选聘)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按照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同意。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转任(选聘)人员名单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转任(选聘)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转任(选聘)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按照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同意。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选聘)的,由转任(选聘)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选聘人员按照选聘单位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重新聘用,不再保留原聘岗位待遇。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选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转任(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对报考职位(岗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电话:84108522(公务员)、89196055(事业单位人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