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秉承“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专职(网格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
(三)具有南通市范围内户籍。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处分期间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公文处理水平。
(二)具有以下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安全管理、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五年及以上一线防灭火工作经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三楼(专职队管理办公室)(如皋市解放西路119号)。
四、报名步骤与要求
(一)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无犯罪证明;
2.个人征信报告;
3.《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公开招聘消防网格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
5.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6.本人户籍证明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7.学历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任职证明文件,其中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8.《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二)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基础理论。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下同),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保留后两位)。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以此类推)。
六、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与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gggs/gggs.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的应聘。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当年内有效,当年内若因拟聘用人员主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员性质与薪资待遇
(一)录用人员由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实际需求安排至相关镇(区、街道)工作,工作地点为各镇(区、街道)消防管理服务所,工作时间为早上8:30至下午5:30,其余时间在各辖区专职消防救援队轮班备勤,每周休息不少于2天。
(二)录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聘者应能适应岗位需要,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不予正式录取。
(三)薪酬福利待遇:
1.月收入5500元左右,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工龄和工作绩效逐年递增。
2.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3000元/月。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聘用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1.应聘者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体检费自理;
2.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考试费;
3.本《公告》由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毕庆辉,联系电话:1391437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