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4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新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某国资单位委托面向社会猎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和拥有外国永居证的人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人员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以及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实行回避制度,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时间:2025年06月19日—06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形式,请将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944102528@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
3.报名资料:(1)《2025年国资项目制人员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3)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申请)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扫描件;(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5)其他材料:相关证书材料。
4.注意事项: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
1.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本《简章》咨询电话:0512-66623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