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5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直属基层医疗机构面向社会招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直属基层医疗机构2025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硕士研究生及大学本科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9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4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1.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2.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6年1月2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9日08:30—7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电脑端登录盐南高新区卫健系统人员招聘平台(http://221.231.15.205:39103/,下同),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记住登录账号和密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7月25日18:00前在盐南高新区卫健系统人员招聘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2025年7月26日08:30—7月26日18:00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所需材料: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手写签名的《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应聘岗位所须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④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承诺书;⑤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00-16:00,逾期未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畅,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6.咨询电话: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515-66661142(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方式
岗位1-4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岗位5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确定面试人选后,当日进行资格复审、面试。
1.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
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对岗位1-4和岗位5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其中:报名截止以后新就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2025年7月25日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以及个人最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和《“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和《“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公告未明确取得时限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资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若通过复审的人数仍达到规定比例(即有同分人员),则不需递补;若不足相应比例,且还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则递补到相应比例。
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陈述申辩。
3.面试:岗位1-4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岗位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
4.成绩计算方式:岗位1-4按照面试成绩×100%计算总成绩;岗位5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二)确定入围
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岗位1-4面试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具体形式另行确定。岗位5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具体形式另行确定。
(三)体检及考察
由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招聘岗位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直属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监督举报电话:0515-88116156
政策咨询电话:0515-66661142
本公告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