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某国有企业子公司的发展和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尊重人才,选拔人才,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合规开展。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工作内容:行政管理及讲解;
工作地点:萍乡市区。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科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3.年龄30周岁以下,净身高在1.65米以上(含1.65米);
4.同时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一年(含)以上相关讲解工作经验并提供其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参保证明或原单位工作证明)优先;
5.形象端正,谈吐得体,服务意识强,抗压能力佳。
(二)不得应聘人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违法违规给予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企事业单位解除聘任(聘用)合同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毕业证原件、个人简历、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符合岗位需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
1.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17:00(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址:萍乡市湘赣边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萍乡市人力资源大厦806室),咨询电话:0799-6234007。
(二)资格审查
萍乡市湘赣边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对应聘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若发现应聘对象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有不能应聘的情形,将取消应聘对象的报名资格并通知其本人。
(三)考试
准入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四)计分办法
笔试、面试成绩总分各100分。考生总分数构成为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示、体检和政审
(1)录取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2)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通知其本人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政审: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聘用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五、正式聘用和有关待遇
1.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及体检、政审情况,经某国企子公司研究后,确定试用人员并进行岗前培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3.试用期考核通过后转正,薪酬待遇为5万元左右/年(含个人部分四险)。
六、其他
本公告由萍乡市湘赣边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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