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会昌县富城乡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职护林队长(编外聘用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富城乡专职护林队长
二、岗位职责
1.在乡林长办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乡森林资源保护、护林员的日常管理、选聘、培训、报送护林员工资表和绩效考核评分表等工作;
2.每天调度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巡护工作情况,督促指导护林员使用“赣林通APP”和“生态护林员APP”软件开展巡山护林,确保全乡护林员巡护出勤率达100%、巡护达标率达90%以上;
3.每天调度护林员森林资源保护和变化事件上报情况,提前告知护林员网格长已审核审批的林木采伐、使用林地和申请的造林抚育等有关信息,督促加强涉及林木采伐、使用林地和造林抚育区域的巡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全乡事件上报与森林变化图斑下发前对比一致率达90%及以上;
4.第一时间核实森林资源变化情况,按程序处理事件,经核实确属违法破坏森林资源事件,应按程序提请乡级或县级执法人员介入处置,确保全乡事件处理办结率100%;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能秉公办事,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能够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3.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热爱林业事业,具备一定的林业知识和护林工作经验,对周边山区地形、地貌、林情熟悉,能胜任巡山护林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5.有必要的通讯、交通工具,对智能设备有一定的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赣林通巡护”APP、“生态护林员巡护”APP巡林;
6.村两委现任成员不得兼任。
专职护林队长从乡(镇)编外工作人员中聘用。乡(镇)林长办编外工作人员、林业相关专业人员、从事过林业相关工作的人员或护林员可以优先选聘,专职护林队长的聘用考核管理由县林业局监督考核实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及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4.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9.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或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10.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基层行政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会昌县富城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专职护林队长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会昌县富城乡人民政府林长办办公室。
4.报名所需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③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寸2张,背面附姓名。
(三)面试
富城乡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言语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基本能力和素养,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如有不符合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进入拟聘用人员如有弃权或其他原因(如审查资格不过关)不予招聘,再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替补。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试用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聘用人员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五、薪酬待遇
专职护林队长绩效考核奖补1700元/月。对履职不力,未能达到上级考核指标的专职护林队长,除扣除绩效考核奖补外,并予以解聘。
未尽事宜由会昌县富城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5683796,
富城乡林长办负责人林春生:138707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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