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6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2025年度德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德兴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严格选拔聘用程序。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26名留置看护人员,其中男性23名,女性3名,从事纪委留置看护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24日至2007年4月23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35周岁及以下。
2.学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3.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6厘米及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能力,且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已有工作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报名的,需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步骤
招聘步骤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德兴市公安局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林东15970363985。
3.报名资料:
①下载附件1《2025年度德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好后打印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优先聘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烈士和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或消防救援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见义勇为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文件佐证等。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日期、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和纪律常识,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入闱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或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4.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工作由德兴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关注德兴公安公众号),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测试内容:共测试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项。
199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5年4月30日(含)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3.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评,并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入闱体能测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能测评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五)体检、政治考察
体检参照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标准参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执行。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德兴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德兴市公安局政工科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间由德兴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德兴市公安局指定的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决定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及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
试用期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约2000元左右(含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待遇参照现有德兴市纪委看护人员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六、其它
本公告由德兴市公安局政工科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93-7516150,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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