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30人2个岗位
根据我公司承接南昌市外包服务项目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岗、勤务岗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30人;
(二)招聘岗位:文职岗4人、勤务岗126人,具体如下:
岗位要求 |
基本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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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用岗位001:文职岗 2、聘用人数:2人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4、性别:男女不限 5、学历:本科(包含非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6、专业:中文类、传媒类、法学类、轨道交通类 |
1、聘用岗位002:文职岗 2、聘用人数:2人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4、性别:男性; 5、学历:本科(包含非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6、专业: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
1、聘用岗位003:勤务岗 2、聘用人数:126人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4、性别:男性; 5、学历:大专(包含非全日制)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6、专业:不限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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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地点:南昌地铁1、2、3、4号线各地铁站及南昌市地铁公安分局涉及的管辖区域。
(四)工作内容:
1、文职岗位要求:能开展文书助理、宣传文稿、视频剪辑制作、档案管理、信息采集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
2、勤务岗位要求:能协助公安机关从事执勤执法等相关辅助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从事执法执勤、车站秩序维护、车站巡视以及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业务服务。
1)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2)服从车站民辅警的指挥。
3)按时上岗,文明执勤,服务群众。
4)根据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站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做好信息汇报。
5)制止乘客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6)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31日至200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身高要求: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6.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4名文职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中文类、传媒类、法学类、轨道交通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4名文职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9.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法律类、公安类、轨道交通类专业人员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曾在南昌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辅警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3.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岗前培训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4日16:00至6月16日12:00。
2.报名步骤: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电子版简历及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发到邮箱bjdj02025@163.com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后会有专人电话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正、反两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3)本人近期(六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4、附件5;
(5)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优先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征信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
(8)报名填表时注明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文职采取科目“三选二”的模式自主选择。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体测合格标准见附件2。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体能测评达标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则进行后续补录。
1.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最终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考生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通过面试环节的考生按照岗位招聘的面试成绩排名,以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文职岗应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2)执行;勤务岗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详见附件3)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应聘者自愿放弃、未在规定时间体检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治考察,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前,政治考察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最低服务年限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本项目人均薪酬(根据个人工作表现会有不超过20%的上下浮动)和其他福利待遇为:70560元/年/人,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含单位及个人缴纳费用);降温费640元/年/人、取暖费240元/年/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
说明:本项目签署劳动合同为三年,此待遇为人均每年的算数额,实际到手工资根据个人绩效工资的多少会有上下不超过20%的浮动。由于每年的五险一金的缴纳金额会上涨,2026年工资和2027年工资也会相应下浮。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我公司未委托任何个人和组织进行招聘。对招聘期间以“交钱保过,不过退款”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和个人均和我公司无任何关联,请应聘人员仔细甄别。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设立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咨询电话:13061223043,18679111053
(二)保持个人通讯畅通。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应聘要求的相应证件。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凡是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单位咨询电话:13061223043,18679111053
监督举报电话:177104084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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