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8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8名(男性15名、女性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即:1990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除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外,其他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7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忠诚、奉献、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留置看护队员需长期在外县执勤,要值夜班)。
(二)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入职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8.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3日(9:00-12:00,14:30-17:00)。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证大厅公安分局户政科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驾驶证的可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证件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不予退回。
(2)网上报名
填写报名表(附件),并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等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281630565@qq.com。
(二)资格审查
由赣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男子测试项目为两项:1000m跑和俯卧撑;女子测试项目为两项:800m跑和仰卧起坐;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7月1日。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要在报名后即有计划地进行体能锻炼,体能测评前要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能测评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后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道德、言语表达、心理素质、仪表仪态、生活常识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政审环节人员。
(五)体检、政审、公示
1.体检。入闱人员统一安排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政审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负责考察并出具政审结论。主要考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以及本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从事留置看护工作。
3.征信审查。对入闱人员统一查询个人征信情况,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予以淘汰,所缺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或调剂。
体检、政审、征信审查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根据应聘人员面试、体能测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薪资待遇
(1)留置看护人员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看护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2)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赣州经开区特殊岗位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文件执行(含工资、补贴、五险一金和奖励性工资)。
(3)留置看护队员参照公安机关辅警体制进行管理考核,日常由赣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统一管理考核,培训教育由赣州市公安局看护支队与赣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共同负责。抽调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抽调人员与原工作岗位脱钩,专职承担留置看护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直接由赣州市公安局看护支队管理。
五、其他事项
(1)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
(4)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本公告由赣州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18370768865(叶警官)
15970885690(龙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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