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聚集优秀人才,泉州文旅集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相关情况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我司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用条件。
(二)岗位条件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01 |
泉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业运营部副职负责人 |
1 |
1. 45周岁及以下; 2.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从事文旅产业运营管理工作6年及以上,其中担任部门(单位)正、副职负责人满2年; 4.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予以优先考虑: (1)现任市属国有企业总部内设部门副职及以上岗位,或下一层级岗位满2年;或权属一级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岗位,或下一层级岗位满2年; (2)现任县(市、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岗位,或下一层级岗位满2年; (3)现任中央、省属企业所属相当于市属国有企业层级及以上的企业(含全资、控股及实质控制企业)内设部门副职及以上岗位,或下一层级岗位满2年;或下一层级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岗位,或下一层级岗位满2年; (4)现任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权属一级企业内设部门正职及以上岗位,或下一层级岗位满2年; (5)现任福建100强、国内行业100强总部内设部门副职及以上岗位或权属一级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岗位,或下一层级岗位满2年; (6)现任主板上市企业或大型企业(或相当规模层级的社会组织)总部内设部门正职及以上岗位,或副职岗位满2年;或其权属一级企业(含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正职岗位,或副职岗位满2年; (7)机关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干部,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并从事与文旅产业运营管理相关的工作; (8)经认定为泉州市第四至五层次高层次人才或经各地市认定的第四至五层次高层次人才且从业领域与文旅产业运营管理相关。 |
02 |
泉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业运营部产业运营岗 |
2 |
1. 40周岁及以下; 2.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文化或体育活动运营相关工作满5年,至少提供2个以上组织策划的5000人以上大型文化或体育活动业绩证明; (2)有较高的文旅项目策划运营管理水平,从事文旅行业投资研究与运营管理相关工作满5年,主导策划运营的文旅产业项目不少于2个(总投资规模不低于10亿元); (3)从事体育场馆(观众容纳量不低于2.5万人)运营工作满5年,其中担任负责人满3年; (4)从事文旅园区(规模不低于250亩)管理和运营相关工作满5年,其中担任负责人满3年; (5)从事国内五星级酒店或国际高端连锁品牌酒店管理和运营相关工作满5年,其中担任负责人满3年; (6)担任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全国甲级、乙级旅游民宿(不含未通过复核取消相应等级和延期复核的)的民宿主理人或民宿管家满3年; (7)从事其他文化、旅游或体育产业研究、策划或运营相关工作满5年,且担任过具体项目负责人。 |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十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或受到警告以上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的;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6.被开除公职的;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8.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
(四)特别说明
1.对于以行政(事业)身份干部参加应聘并被录用的,其组织人事关系调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事业)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2.涉及工作年限计算的,以2025年4月1日为基准日。
3.涉及年龄计算的,按以下时间对应计算:
(1)4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4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涉及岗位招聘专业要求的,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设置,国(境)外院校开设的专业不在该目录内的,由我司具体认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泉州文旅集团人才招聘”(扫码登录)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8:00至5月7日17:30。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除报名表应当填写的信息外,应聘人员还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
3.个人工作经历证明(工作证明需体现任职时间及岗位,如: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社保缴交证明、工作证明、个人工作证等佐证材料)。
4.如应聘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岗位,则须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5.其他可佐证报名岗位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
6.我司公开招聘实行任职回避,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并提供《泉州文旅集团公开招聘任职回避信息采集表》。如存在不得应聘情形,我司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应聘人员。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和《泉州文旅集团公开招聘任职回避信息采集表》模板可扫码下载。
(二)资格审查:我司将组织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微信小程序向应聘人员公布。原则上资格审查后满足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资格条件人数比例1:3的岗位方可开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简历筛选:简历筛选规则和成绩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公布,应考人员届时可登录查询。
成绩公布后,按照拟招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简历筛选成绩从高至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简历筛选成绩相同,则直接增加面试名额,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但未达到5:1的,则全体应聘人员均通过简历筛选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设计作品汇报+自由提问”等面试形式进行,具体信息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以通知为准。入围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或放弃,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入围人员确认放弃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则可按简历筛选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公布,应考人员届时可登录查询。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则无法进入社会调查、体检环节。若同一招聘岗位所有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低于75分,则取消本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五)最终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按照最终成绩从高至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社会调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若入围人员确认放弃参加社会调查、体检资格,则可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六)社会调查、体检:对入围人员开展社会调查,调查方式包括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开具相关审核证明等;组织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公示:若社会调查、体检结果符合任职要求,则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在微信公众号“泉州文旅”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八)入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即被确定为录用人选,录用人员应在接到录用通知后的14天内报到。若在发出录用通知后录用人选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或未能按时报到的(因特殊情况经与用人企业协商同意的除外),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或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可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场招聘各环节有关通知消息将通过我司微信公众号“泉州文旅”和微信小程序“泉州文旅集团人才招聘”发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收。集团人力资源部接受来电咨询,电话:0595-28813399,接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资料、联系方式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的,结果个人自负。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应聘的,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我司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四)所有人员实行聘任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我司依法设立新入职员工用工试用期,企业根据制度规定按三至六个月规定员工试用期及相关事宜。经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的新入职员工,予以转岗、降聘或辞退。聘用期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五)公开招聘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泉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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