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1个岗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122号)文件精神,为持续促进就业质量,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统筹推进科技研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结合我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属于非事业编制的聘用人员,本次招聘数量为10人。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主要面向工科类专业的2025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成绩优秀、动手能力较强的本科生及非应届硕士生也可考虑。
三、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的劳动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科研项目任务为期限,合同一年一签。薪酬待遇一般为硕士生6000元/月,本科生4500元/月。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5日前,有意向的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以电子版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imast_rlb@imast.ac.cn),邮件主题以“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命名。
(二)由项目组(团队、平台)按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自行组织资格审查及考察面试,要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双重考核。
(三)项目组(团队、平台)与拟聘人员签订《科研助理服务协议》,交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备案。
(四)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聘用科研助理的项目组(团队、平台)负责设定岗位职责任务,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考核、薪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各研究所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加强安全教育。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韩明珠
联系电话:0471-526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