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人员队伍,充实司法辅助力量,根据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4.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2025年5月日计;
6.认真仔细,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具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被相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具体岗位
新媒体工作人员:具备制作新媒体特长,能采会写、能拍会剪。有新媒体运营从业经历者,能灵活运用漫画、SVG动画、视频等优先。
二、报名
1.根据视频素材(见附件2),拍摄制作3分钟以内的短视频,体现普法宣传效果。
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劳务派遣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连同身份证、专业资质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扫描件,学信网上学历证明电子档、拍摄制作的短视频(也可提供视频作品链接)一并发送QQ邮箱934001574@qq.com,或现场提交。根据工作需要和报名人数,采取等额招聘或差额择优招聘。
报名时间:2025年5月30日-6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雅安市名山区蒙阳镇沿江中路188号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835-3225135。
三、审查和面试
(一)报名截止后,由招聘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25年6月17日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0的比例,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主要测试考生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能力。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初步定为6月20日。地点为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三)录用成绩有效期一年,人员缺额的,可在报名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也可单独聘用。
四、体检
(一)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并单独进行毛发验毒。
(三)招聘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进行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生要在录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二)考察工作由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重点考察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名山检察)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区纪委监督电话:12388。
七、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以劳务派遣方式到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二)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购买“五险一金”。
(三)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需签定保密协议,严格执行保密规范。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