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拓宽县属监管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渠道,引进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吸引聚集优秀人才为我县国企高质量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武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企业简介
平武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组建为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主要开展:旅游资源投资、开发及运营管理;酒店、餐饮、旅游服务业务管理和投资;旅游文化产品、旅游纪念品开发经营;旅游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娱乐业;文化艺术业;文化演艺、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组织;运输代理业;商品批发与零售;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等。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平武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能够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国资国企事业。
2.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及统筹决策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奉献精神。
3.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政务处分的;
5.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被聘任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6.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
8.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岗位资格条件
1.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工学等相关专业;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5年以上景区、景点、酒店、餐饮等文旅相关项目规划、设计、运营、营销等全过程经营管理经验。具有10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验,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团队管理方面有较强的领导技巧和才能;
4.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素质能力,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科学治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熟悉国资国企行业政策法规,熟悉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6.五十周岁及以下。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9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平武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拟报名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779592216@qq.com。
3.报名所需资料
(1)《平武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word格式)。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3)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合同等)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4)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5)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自我评鉴材料(word格式,1000字左右)。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平武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国资办)对报考人员所提供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于面试当日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原件由考务小组再次进行复审。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通过资格复审方能进入面试。
(三)综合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电话或短信告知,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及个人从业经历等多方面进行综合研判,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若考察或体检未通过,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按照县属国有企业内部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
七、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县国资办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到各位报考人员,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由县国资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696282493(严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监督电话: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5182354333(严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