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适应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推进我区区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强化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绵阳光子科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层人员共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绵阳光子科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光科发公司”)是经游仙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属一级国有企业,公司成立于2025年7月,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聚焦光子技术(DXN)产业建圈强链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需求,重点开展DXN领域创新主体培育、成果孵化和转化、科技创新服务等。
二、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三、选聘岗位
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政治思想素质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嗅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能够立足企业高质量发展,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统筹协调、表达交流能力;
5.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实干担当,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同公司文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职位条件
1.总经理:应聘者应为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2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市场开拓能力强,有丰富的行业资源,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担任(含曾任,下同)县(市、区)直属国有企业(即班子成员由县<市、区>党委任命的企业)或同层次国有企业班子成员3年以上。企业类型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②担任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大型科技公司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创新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园区、研究院、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班子成员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相当层次任职经历可合并计算)。
2.副总经理(一):应聘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2岁,下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担任县(市、区)直属国有企业(即班子成员由县<市、区>党委任命的企业)或同层次国有企业中层正职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中层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实质主持部门业务工作,机关事业单位相当层次任职经历可合并计算);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或证券从业资格;熟悉股权投资、并购、融资等相关金融类工作;具有基本财会知识和法律知识。
3.副总经理(二):应聘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担任县(市、区)直属国有企业(即班子成员由县<市、区>党委任命的企业)或同层次国有企业中层正职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中层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实质主持部门业务工作,机关事业单位相当层次任职经历可合并计算)或在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担任部门负责人3年以上;熟悉新兴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和产业形态,在激光、粒子束、微波、电子信息、数字技术、芯片产业、软件开发等领域有相关工作经验。
若有特别优秀者或其他情形需放宽资格条件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发布补充公告。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在过往从业经历中有不良从业记录,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资产损失承担直接责任的;
9.尚在试用期的;
10.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11.有任职回避的情形;
12.其他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禁入情形。
五、选聘程序
市场化选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差额考察、体检、公示、聘任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6日09:00-2025年8月10日24:00。
2.职位选择:本次3个职位同时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3.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应聘者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游仙区市场化选聘区属企业经理层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及公告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以图片或PDF文件的方式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2529708862@qq.com),压缩文件请用“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命名,如,副总经理(二)张三、副总经理(一)李四。网络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现场报名报送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北街19号游仙区财政局401室,现场报名仅限于法定工作日的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进行。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含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等);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和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以上材料无法提供原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证明章。
5.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的,报名结束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到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北街19号游仙区财政局401室),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人员自动放弃。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任资格。
2.如同一岗位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数少于3人的,由区委区属企业经理层人员社会化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建议(放宽条件、延长期限或终止等),报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三)综合测试
根据职位需求,采取履历业绩评价、心理素质测试、面试综合评价等方式开展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履历业绩评价。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职经历、战略思维、经营能力、决策能力、开拓创新和团队凝聚等。履历业绩评价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履历业绩评价得分占综合测试成绩的30%。
2.心理素质测试。对应聘人员的管理潜能、领导风格、性格特征等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与履历业绩评价同步进行。
3.面试综合评价。按履历业绩评价得分高低,每个岗位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履历业绩评价得分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3:1的,该职位履历业绩评价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人选在思想政治、经营管理、战略思维、任期规划、综合素质、人岗相适度等方面情况。面试综合评价总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综合评价得分占综合测试成绩的70%。
(四)差额考察
综合测试成绩总分100分,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履历业绩评价成绩×30%+面试综合评价成绩×70%,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以面试综合评价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照不低于选聘名额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综合评价只有1人的(低于70分的除外)可直接进入考察。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应包含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国资办>、公司党委、公司董事会等成员),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含背景调查),并查阅个人档案、社会征信等。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履历业绩评价、心理素质测试和面试综合评价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简单唯分取人。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对拟聘人选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情况反映。
(七)聘任
经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并公示合格者,依法依规办理聘任手续,聘期3年,3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参加选聘。聘任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不再聘任。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以及聘期届满不继续参加选聘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聘任手续由公司董事会履行,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
六、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1.聘任人员属市场化身份,实行市场化管理,遵守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按照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岗位续聘及退出的重要依据。聘任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聘任后不再保留原有身份。聘任人员为国有企业人员的,聘任前应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合同关系。
2.选聘的经理层人员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年薪,按考核系数确定;绩效年薪,与职业经理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3.聘任人员如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政策,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1.选聘过程中,各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任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2.本次选聘主要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相关事项,请应聘者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3.各职位具体条件和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办负责解释。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16-2859672、区国资办电话0816-2197293。监督电话: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0816-227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