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7人13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公立医院人才队伍结构,更好服务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公立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25年临沭县公立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5月6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具备同等学历、学位认定报告。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引进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2、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费医学生,临沭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引进人数3倍的引进岗位,但达到或超过计划引进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引进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岗位+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具体报名邮箱见附件1。
报名时间:5月6日上午9:00—5月12日下午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引进单位负责解释引进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5年临沭县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5月6日11:00—5月13日16:00。
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邮箱、电话反馈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公布。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临沭县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5年临沭县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承诺书》(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5月6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非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查询的学历和学位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引进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引进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加试办法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引进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引进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引进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引进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本次人才引进的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本次人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人才引进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临沭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最终解释。
咨询电话:0539-6218129;
监督电话:0539-623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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