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81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137号)和《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实施细则》(滨人社发〔2024〕8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81人,具体岗位名称、招聘条件、岗位数量详见《2025年沾化区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安置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及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具有沾化区户籍(或在沾化区居住),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有较强的规矩意识,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的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名下有个体工商户、公司法人、股东、理事、监事、监理、企业出资人及管理人员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纳入范围的身份;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3.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4.公职人员、各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5.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1日—6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相关乡镇(街道)人社所(详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滨州市沾化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承诺书(附件3)一式三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近照直接贴在报名登记表内;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已婚人员另须提供配偶及其家人的户口簿个人页复印件一份、结婚证等);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抚养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或低收入人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二孩妈妈”需提供:生育两个未满18周岁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同批次报考多个用人单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察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后,各招聘单位结合实际用工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考察考核和体检。考察考核采取面谈、走访调查、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考核的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自行通知。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组织上岗前体检,体检有影响工作的传染性疾病等情形的,视为不合格。拟录用人员还需向用人单位提供无犯罪证明材料。
(五)公示聘用
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或排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协议,进行就业登记。录用人员不得再重复报名本年度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其他单位。
四、薪酬待遇与工作期限
薪酬待遇详见《2025年滨州市沾化区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城镇公益性岗位期限原则上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并严格按照落实延迟退休相关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统一安排,按时参加;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个人申请资料提交后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