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人1个岗位
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硕士研究生学历,2024届毕业生及2025届毕业生,其中2025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国(境)内毕业的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应聘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其中第1至5条须满1年):
(1)具有专、兼职辅导员经历;
(2)入选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符合此项者年龄可放宽至29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
(4)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委书记或副书记;
(5)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符合此项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全国大学生竞赛国家级荣誉或奖励(团队成员中排名前3),详见招聘系统。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5月8日8: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向学校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者需阅读系统中的“应聘须知”模块,并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将不能通过网络资格初审。
招聘系统网址:https://yiban.sust.edu.cn/zhaopin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进入后续流程。
学校网站网址:http://xuegong.www.sust.edu.cn
(三)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网络资格初审人员,来校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在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在1个月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学历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取得学历学位阶段),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就读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党员身份、专兼职辅导员、学生干部、研究生支教团、参军入伍等经历证明材料,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获奖荣誉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省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加盖公章)。
对证件不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及心理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主要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笔试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笔试结束后随即组织举行心理测试。通过笔试考查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五)综合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校成立面试考查工作小组,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综合面试环节。岗位计划招聘数量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相应缩减(取消)招聘计划。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进入综合面试考查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
2.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3.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明(登录学信网申请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使用含二维码及在线验证码的新版),应届毕业生尚未毕业学历阶段,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证明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加盖公章)。
对证件不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检查结果以医院体检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七)公示
经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确定拟录用人选。
三、相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学校网站发布,不指定招聘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应聘者须对系统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关系,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在应聘全程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未能按期(时间另行通知)报到的,或未能取得相应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或不能及时提供完整人事档案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有关工作无法按计划进行时,学校可根据实际调整招聘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公告。
(六)本次招聘人员按照人事代理管理,人事代理辅导员转为事业编制有关事项按照《陕西科技大学人事代理辅导员转入事业编制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招聘由学工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陕西科技大学学工部:
朱老师029-86168961
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
华老师029-8616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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