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人7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湛江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9名,分别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3名、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1名、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2名、雷州市人民法院2名、徐闻县人民法院1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湛江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政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体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湛江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4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速录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7.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8.聘用后应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至少满2年;
9.具有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30日9:00至2025年5月9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请登录“湛江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2025年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zjfysffzryzp2025)报名。
(三)填报职位
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四)报名资料
报名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等。
3.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提交的资料系统进行初审。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如有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速录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湛江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5年4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速录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与地点
报考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主要是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书记员岗位工作相关知识、基础法律知识测试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资格审核
根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入围速录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入围速录测试和面试的人选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资料。
1.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核形式
资格审核主要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相关审核资料照片(jpg格式),上传照片需清晰、准确。
3.资格审核资料
需上传的资料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居民户口簿(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上传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
4.其他事项
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速录测试、面试。用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同岗位组中依次递补速录测试和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结束后,将统一发布速录测试时间、速录测试地点等信息。
(三)速录测试
速录技能测试形式为听打,考试时间30分钟。
(四)面试
实行结构化面试,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工作能力、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评价。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速录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符合报考职位中优先聘用情形者优先入围,如果报考职位不存在优先情形,或均存在优先情形的,则按照笔试和速录测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和速录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文件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程序组织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等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认为聘用人选,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当地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招录单位可在上一环节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在速录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试用期等环节弃权退出的;
(二)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四)在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此次考试成绩有效期1年(以总成绩公布时间起算),招聘工作结束后,如成绩有效期内岗位出现空缺,单位可以结合工作需要,在应聘本单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人员。
十、其他事项
(一)国有单位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生须按照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三)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报名考务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热线电话,详见报考咨询电话。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机关联系。
(四)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六)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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