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本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事务性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经翁源县人民法院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一、招聘人数和服务年限
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1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主要协助法官开展案件审理的各项辅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庭前准备、案件记录、文书起草、资料整理与归档等,聘用后需在翁源县人民法院服务满一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年龄限制: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5月7日至2007年5月6日期间出生);
5.专业及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法律专业优先考虑;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考试、体检、确认拟聘用人选、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7日-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翁源县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室(翁源县龙仙镇文化路158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报考人员本人到场提交资料。
4.报名须提交材料:
(1)报名表(附件)原件(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另交备用照片1张用于粘贴准考证);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没有则不必提交)。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机构:翁源县人民法院。
2.审查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审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两方面内容。题目类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总用时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计算机操作考试。计算机操作内容为听打中文录入。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
3.面试。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合格(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考生中,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确认拟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和体检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法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投诉电话:0751-6841207。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福利待遇
薪资待遇约45000元/年,含单位及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提交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翁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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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翁源县人民法院关于2025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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