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3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加强黄埔海关事业单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黄埔海关技术中心是黄埔海关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黄埔海关关区出入境产品法定检测、实验室技术能力建设、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等任务,承担公共技术委托检测、海关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修)订等工作。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是海关总署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委托黄埔海关管理,主要承担黄埔海关关区电子口岸信息服务的技术支持、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海关信息系统项目开发和运行维护,开展科技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黄埔海关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五、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25年6月3日9:00至6月11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相关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3)。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报名后,由黄埔海关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状态为材料不齐的应聘人员可在6月3日9:00至6月12日14:00期间重新补充提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补充材料或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拟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确认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在黄埔海关门户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发布岗位不予开考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6月18日10:00起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定于2025年6月21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开考,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基础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拟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进入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面试,其缺额将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黄埔海关门户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计算。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确定名次:
1.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
3.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黄埔海关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黄埔海关统一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黄埔海关门户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黄埔海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对报名资格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应聘人员应关注黄埔海关门户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发布的相关招聘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五)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
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黄埔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20-82132755;020-82132791。
监督举报电话:020-8213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