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关于阳春市三甲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的批复》(春人医总复〔2024〕10号),结合实际情况,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人员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及其他要求 |
1 |
中医康复理疗师 |
1 |
康复治疗技术相关专业 |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医康复理疗等资格证书及以上优先;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医疗职业道德;
3.户籍不限,吃苦耐劳,品德端正;
4.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不在招聘范围;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
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
1.报名方法:①现场报名:阳春市三甲卫生院行政楼二楼办公室。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材料。
3.报名咨询热线:0662-7340439
4.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17:00止。
五
招聘程序
1.初、中级职称应聘者聘用程序:面试+技能考核。
2.应届毕业应聘生聘用程序:面试+技能考核+理论考试
3.医院根据应聘者综合考核结果,结合招聘计划按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按照要求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试用,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六
录用相关说明
应聘者须承诺应聘信息填写真实、完整、准确,应聘者对填写信息及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七、本招聘信息解释权、决定权归属阳春市三甲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