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海河实验室是天津市最高层次的科学与工程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物质绿色创造与制造海河实验室(以下简称物创实验室)是天津市首批批复建设的海河实验室,是注册为登记型事业单位的新型研发机构。
实验室主要依托南开大学和天津大学在物质科学领域的深厚学术基础,以及中国石化、渤海化工、京博控股、万华化学等大型创新企业的产业基础进行建设,坚持“四个面向”,聚焦物质绿色合成及生产理论、方法和技术中的“卡脖子”问题,围绕新碳基物质催化合成、高端化学品与膜材料绿色制造、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碳基资源绿色转化与利用、功能物质生物合成5个主要研究方向和综合交叉与智能创制平台开展协同科技攻关和前沿探索,期望通过促生颠覆性“绿色”变革技术,赋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健康中国”等国家及天津市重大战略。实验室将凝聚物质科学领域的创新要素,全力打造物质科学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成为引领全球物质科学发展的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
一、招聘职位
(一)岗位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二:合作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综合办公室
岗位职责:
负责相关仪器操作、仪器平台管理、网络管理等。
任职条件:
(1)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专业:化学、化工相关专业、工程技术类专业、精密仪器相关专业、计算机相关专业;
(3)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与服务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记录;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获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等相关认证证书者优先;
(5)有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经验者、仪器分析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2.合作办公室
岗位职责:
负责合作交流、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组织及管理等。
任职条件:
(1)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专业:理工科相关专业、管理相关专业、经济金融相关专业、法律相关专业、技术转移相关专业;
(3)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与服务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记录;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英语交流、写作能力以及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有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经验者,从事过科技发展或成果转化相关工作者优先。
三、聘任情况
(一)聘用方式:一经录用,与物质绿色创造与制造海河实验室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
(三)福利待遇:
1.税前年薪约14万-18万,五险一金及国家法定各项福利。
2.一经录用,可享受海河英才落户政策。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考核评价—政审—体检—正式聘任
五、报名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3日—6月6日
2.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邮箱:wuchuang_hr@hlsct.cn。主题格式:“姓名”+“岗位一/岗位二”+“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应聘人员请登录公告发布网页下载《应聘登记表》,依照实际情况填写后以附件形式随证件照、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等一同发送到报名邮箱,完成报名工作。
本次招聘每人只能申请1个岗位,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均不被录取,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应聘者通过审核的,会收到电话或邮件通知;未通过审核的,不再通知且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通知审核结果时,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安排通知单》、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时一致)、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现场提交)。缺少上述任一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
(三)综合考核评价
综合考核评价形式、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将会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及时查收。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四)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综合考核评价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3.我们将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联系方式:
所有报名材料留档备查,一律不予退还,请应招人员做好备份。
咨询电话:
15902285588(工作日时间8:3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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