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综合保障能力,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其中消防车驾驶员4名、医疗保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主要职责:熟练掌握消防车的操作技能,定期对消防车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出警任务执行,在接到报警后,迅速响应并驾驶消防车赶赴火灾或其他紧急事故现场。协助消防员进行消防设备的操作和使用,如连接消防水带、启动消防泵等,确保消防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为灭火和救援工作提供支持。配合其他消防救援人员进行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如搬运救援设备、疏散群众等,听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积极参与各项救援行动,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疗保障人员岗位。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公共卫生规划和计划,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负责公共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负责救援人员日常卫生保障、医疗服务与健康管理,如处理常见的伤病,如感冒、发烧、扭伤、擦伤等,给予相应的治疗和护理。负责应急救援协助在火灾、交通事故等应急救援现场,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和转运。在大规模灾害或疫情发生时,参与卫生防疫工作,如对受灾区域进行消毒、协助开展疫情监测和防控等工作,保障救援人员和受灾群众的身体健康。
工作地点: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基地。
二、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1日10时至4月30日18时。
三、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携带相关资料扫描件和简历到昌都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号窗口进行报名(卡若区茶马南路15号)。若报名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提供资料:驾驶员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3.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扫描件;4.B2驾驶证(或更高级别)证书。医疗保障人员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3.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4.C1驾驶证(或更高级别)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四、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无宗教信仰,热爱消防事业;
3.驾驶员必须持有B2以上驾驶证;具备专业驾驶技巧和基本的车辆故障判断能力,熟知车辆驾驶相关知识和法律,熟悉年检、保险办理等流程,无车辆驾驶安全责任事故,无交通犯罪记录,驾驶证连续3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年龄要求为:持有B2驾驶证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7年4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A2以上驾驶证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医疗保障人员必须具备公共卫生学、急诊医学、护理学等医疗急救相关专业知识;取得公共卫生管理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逻辑思维较为严密;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6、消防车驾驶员、医疗保障人员岗位:因岗位涉及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需负重装备、长时间高强度救援、极端环境操作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本岗位仅限男性报考;
7、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无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违法犯罪记录;
9.愿意服从队伍管理和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五、招录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
通过线上或实地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好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电话和短信通知)参加现场审查。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复核不予通过。
(二)招录考核
1.体格检查
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行承担,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前,组织招录对象签订既往病史承诺书,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录单位研究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2.政治考核
政治审核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不符合政治考核相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3.驾驶技术考核
通过对接市交警支队及相关驾校协助开展驾驶技术考核相关事宜。主要对限宽门及侧方停车、50米停靠目标操、倒车入库、曲线行驶、直角转弯5个科目进行考核。
4.面试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主要考察招录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责任感与进取心、自我认知能力,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六、公示录用
根据招录对象的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情况,按照不超过招录计划130%的数量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根据招录数量和成绩排名进行依次录取。
七、工资待遇
在西藏自治区出台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门保障办法前,每月实发预计6600元;根据相关规定连续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年假30天;缴纳五险一金;享受西藏社保退休政策;提供食宿、服装。在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备勤工作制度,休假、请假等事项按昌都市消防救援队伍其它规定执行。
八、报名须知
1.此次招录工作由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以及在考核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入职后查实的,予以辞退处理。
2.本次招录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报名费、咨询费、辅导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测试辅导班,不接受任何中介推荐,报考人员自行报名,防止上当受骗。
3.在招录期间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西藏昌都消防”公众号进行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均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查阅信息,注意接收公众号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考核,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合同制,合同按照每一年签订一次。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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