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1个岗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省属大学。学校位于杭州市钱塘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4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其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5年7月底前。各岗位原则上要求拟聘人员在2025年9月30日前均能正式入职。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16:0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rsc@hdu.edu.cn,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不能用其他格式简历代替)。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发布。
面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和岗位业务能力。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任职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hd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91505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713549(人事处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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