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高教园区,现有在校生6658人,教职工609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2人。
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其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为2025年12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5月16日中午12: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zjvaa.zp.kooci.net)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登录人才招聘系统-个人中心查看审核结果。
(二)资格复审。初审通过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与报名所填内容一致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后续官网公告。
(三)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达60分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有关安排请考生自行关注我校后续官网公告。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https://www.zjvaa.edu.cn/list/11/1.shtml,“通知公告”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1-87150194(校人事处)0571-87150121(校纪委办公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向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电话咨询。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咨询电话:0571-87150010(人事处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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