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5个岗位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于2024年经教育部同意以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高职重点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A档)建设单位。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金华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第二批)》(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二)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5月8日。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该工作经历不包括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四)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学校后应根据业务管理部门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及学校岗位实际进行聘任。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
3.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5年5月8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16时。
2.报名平台:http://hr.jinhusoft.cn:8008。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重复报名、申报信息填报不完整等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填写相应的资格性信息。
(二)资格审核
1.网络平台初审: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截止时间起10个工作日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在考试当天向学校提交:①个人简历;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⑤工作经历支撑材料等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3.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三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主要考查岗位基本知识与胜任能力。笔试缺考人员不进入下一轮
测试。
2.专业能力测试:根据不同岗位采用说课、试讲、实操等方式。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根据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合计成绩(即笔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从高分到低分(合计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按招聘计划数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以及与岗位匹配性等方面。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笔试、测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职业技术大学网站(http://www.jhc.cn)、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提供虚假应聘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或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七)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金华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按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公告由金华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金华职业技术大学网站公布。
(二)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反映,监督电话:0579-82265017。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咨询电话:0579-82265016(童老师、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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