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是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属的国有粮食企业,主要承担中央、省、县三级储备粮油的购销、储存、轮换,以及驻地部队的军粮供应任务。
为满足以上公司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个岗位共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2.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执行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本次招聘涉及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5月22日(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时间均计算到2025年5月2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经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1.现场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2日-5月3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一楼101办公室(龙游县东华街道童家路12-2号)。
3.现场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下载附件2),请填写完整并签名;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原件;
(3)近期电子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行粘贴至报名表);
(4)留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从有工作年限及从事岗位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年限的“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记录仅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注意:请携带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交至工作人员。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未通过人员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以上平台公示信息。
5.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按1:3比例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进行核减(销)并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已通过资格审查但因报考岗位被核销的报名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存在违规情况、缺考、笔试分数未达60分的,不得入围面试环节。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笔试时间、地点的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的安排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6.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核算总成绩并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若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7.考察
考察工作由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及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8.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浙江龙游人才科创有限公司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入围面试、体检、考察、入职前公示的人员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顺次进行递补。
(三)本次招聘要求录用后服从工作岗位分配,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龙游县经信局纪检组、龙游县纪委县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
(五)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咨询电话:邓女士(17858513071、644161)。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