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5个岗位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的5名教师身份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人员,具体岗位如下: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学历学位 |
招聘人数 |
户籍或生源地 |
专业要求 |
建德市新安江职业学校 |
园林教师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1 |
浙江省 |
风景园林、园林、园艺、园艺教育、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园艺学、风景园林学、园林艺术设计 |
旅游教师 |
1 |
浙江省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旅游服务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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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教师 |
1 |
浙江省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科学、食品营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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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工业 技术学校 |
电气自动化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1 |
浙江省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智能控制技术、自动化技术与应用、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预备技师)、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预备技师) |
计算机 专业教师 |
1 |
浙江省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应用工程、计算机及软件、软件工程、软件工程技术、网络工程、网络工程技术、信息安全、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人工智能工程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人工智能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品行,立志从事教育工作;
(三)身心健康,有满足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并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五)报名人员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须在聘用后两年内(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7日上午9:00—11:30。
(二)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为准。
(三)报名地点:杭州市西溪路719号杭州第一技师学院行政楼104室。
(四)现场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杭州建德市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如实填写并贴上免冠1寸彩照;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普通高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有学校推荐意见并盖章)和复印件;
4.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考生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审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考生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附件2)和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无论在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均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五)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各岗位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与预签约
考试包括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按技能测试成绩50%、模拟上课成绩5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模拟上课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成绩均采取百分制,70分为合格分。根据招聘计划从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模拟上课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合格人员确定模拟上课对象。模拟上课成绩不合格人员,不计算总成绩,不列入预录取对象。
在模拟上课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高低,确定预录取人员。预录取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进行预签约。预签约现场放弃的,在同一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岗位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四)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本公告由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606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