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7人28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充实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4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杭州建德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公告中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
6.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前;岗位所需的规范化培训相关证书的时限为2025年12月31日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8.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身份要求的,可报考相应要求岗位。
三、报名
1.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线上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XXX(用人单位)—XXX(岗位名称)—XXX(姓名)”命名)发送至报考岗位所对应的电子邮箱;现场报名人员至各招聘单位人事科递交纸质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6月20日17:00。
3.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2025年杭州建德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与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资格、职称等证书原件或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已毕业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规培证明等;
⑤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⑥提供其他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学术科研水平等主要业绩相关材料及取得的各项荣誉、奖励证书等。
4.资格审查:
市卫健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条件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国外学历及专业可根据报考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资格审查时间暂定2025年6月26日。
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审查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面谈的形式进行,重点考核报考人员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面谈成绩相同时须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项目以及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录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在该招聘岗位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岗位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聘用后须在建德市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de.gov.cn/)“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聘招录”;“健康建德”微信公众号。
2.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建德市卫生健康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建德市卫生健康局0571-89607268;
监督电话:建德市人力社保局0571-89606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