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2个岗位
语言播报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宁海县卫生系统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程序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9时—7月1日16时。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毕业(学位)证书;③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④相关资格证书;⑤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⑥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以PDF格式或者照片格式上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气质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招聘岗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笔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用工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七、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按时与原单位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拟录用人员未能按时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中如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有效期为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
(三)未尽事宜由宁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2559218、59976106、59973968、59973980。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5997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