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3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湖州南太湖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13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0人,共计2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招聘分为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两个类别。
1.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招聘(13人),具体详见《2025年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2.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10人),具体详见《2025年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9年7月17日至2007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除面向退役军人和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岗位外);
6.定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应征入伍时为湖州市户籍的退役军人或2025年7月24日户口在湖州市的退役军人。
7.定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从湖州南太湖新区应征入伍,且入伍前或当年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信网可查到)。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国(境)外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但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与招聘单位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招聘等各类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要求
1.应届毕业生:2023年、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7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选择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或“不限”的岗位;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选择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或“不限”的岗位。
2.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的岗位,此类毕业生专业参照教育部学科目录,相近专业可报考。
3.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25年7月17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7月17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3)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2)。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7日9:00至7月24日17:00。
3.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者就业协议书,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2)退役军人报考的,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无法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的,需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印证材料;
(3)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的,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伍证,入伍前或入伍当年取得的毕业证书。无法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的,需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印证材料;
(4)党员证明材料可由所在党支部出具。
(5)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17日9:00至7月25日17:00。
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设置的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负责具体解释。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后,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方能开考。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公布相关情况。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请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四)资格复审
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复审,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资格复审不合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再按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八)公示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0572-2702168)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解释。(法定工作日8:30-11: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