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育服务人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性质)。
二、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
1.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4.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5.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较熟悉电脑操作,有较好的文字书写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福利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对应岗位相关工资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报名方式
(一)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局办公室邮箱:jyjrsg2010@163.com。报名材料包括电子版报名表、户口本、有效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照片等。
(二)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8日。
六、资格审核、面试与录用
(一)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经考核后择优聘用,本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后。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手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770-3253530。单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东路80号。
附件: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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