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
南宁市江南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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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5/21 08:00-2025/5/27 18:00

  为做好我城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江南区计划招聘“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1名。


  (二)招聘单位: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岗位职责:主要负责“点对点”送工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和乡村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业帮扶等工作。


  (四)招聘对象:毕业不满五年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招聘人员不纳入服务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也不纳入江南区编外聘用人员总量管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户籍地为江南区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30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有志于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服务基层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有关规定不适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6楼620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849844。


  2.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江南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同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nlbzx@163.com。


  (三)资格审查


  江南区人社局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审验确认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及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10人(含10人),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0人,则人员经过初选后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是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体检


  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等,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江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根据公示结果,确定“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聘用人员名单。


  七、工资待遇


“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每人每月工资4350元,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需缴纳的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八、相关事项要求


  (一)劳动合同签订。“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参照外聘人员进行管理,由城区人社局按南宁市提供的示范性劳动合同文本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招募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如有不明之处,解释权归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