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1个岗位
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43号,主要负责南宁市城区范围内的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协助执法人员
招聘人数:5名。
(二)岗位职责
交通运输协助执法人员在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宣传教育、信息采集、现场秩序维护、劝阻违法、送达文书、后勤保障、值班值守、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技巧,并且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专业不限。
5.年龄35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五官端正。
6.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7.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请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验证信息、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等材料扫描压缩,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nnjtzfrs@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协助执法人员应聘+姓名”格式。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方式
(一)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未进入笔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网上投递的报名材料均需在面试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以及与交通运输相关常识等内容。笔试公告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南宁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业务素质及能力,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根据笔试结果由高至低按1:3比例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及入面人员名单在“南宁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南宁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相关工作由我单位组织实施,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出现的缺额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宁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和考核
拟聘用人员与南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至我单位工作(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先签订三方协议,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南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相关政策执行,含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休假等。
八、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可联系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事科,联系电话:0771-244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