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为全额拨款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研究我区医疗技术规范标准并指导实施;为全区医疗机构评估和巡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承担全区血液质量监测;承担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高值耗材临床使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指导临床用药、高值耗材的规范应用;承担全区医疗机构运行情况监测评估,为全区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提供技术指导等。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工作分配及岗位安排,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和身体健康,无精神病病史;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较强的沟通、执行和人际交往能力,责任心强、工作细心。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专业不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七)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及材料。仅接受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gxygzp2024@163.com,邮件以“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财务及行政岗+应聘者姓名”命名。未按规定要求投递简历者,一律视为放弃应聘。
报名材料如下:
1.《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Word电子版和签字扫描件(必须提供);
2.《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Excel电子版(必须提供);
3.承诺书(见附件4)签字扫描件(必须提供);
4.居民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必须提供);
5.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必须提供);
6.C1或C2机动车驾驶证扫描件(必须提供);
7.个人简历(必须提供);
8.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如有请尽量提供,提供PDF文档、照片)。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应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因提交的信息不合格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岗位要求、报名情况及工作需要,由我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根据面试、考核情况、体检结果(体检费自理)确定拟聘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性质。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待遇。经录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承诺对应聘者资料给予严格保密,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二)招聘单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号6楼。
(三)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0771-2623132,廖老师0771-0771-286306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