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做好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工作及各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和推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负责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聘名额
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4日以后出生,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3.有较强的文字编写和策划能力,能独立完成通讯报道、新闻稿件的撰写;
4.能熟练掌握视频、音频编辑软件,能独立完成抖音号、视频号等新媒体的策划、编辑、主题性宣传片拍摄剪辑;
5.能熟练使用相机以及基本的软件(photoshop、Premiere、微信公众号编辑)操作技能,如有视频制作、动漫设计、制作VLOG、H5、无人机等特长的优先录用(有新媒体行业工作经验,新闻、美术、设计等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
6.有责任心和团队意识,服从领导和工作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5日—7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限工作日)与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2室),联系人:18166794934(张女士);
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简历、一张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和作品(至少提供个人拍摄的图片及短视频各一份)以电子版的形式报至电子邮箱1006171599@qq.com(邮件主题“检察院招聘+姓名+电话)。网上报名者,考试时将相关印证资料、证件原件带至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参加现场审查。
(三)现场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有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印证资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张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5.至少提供个人拍摄的图片及短视频各一份。
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包括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现场制作新媒体作品,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专业能力。
五、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薪资面议,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工作餐等待遇及劳动法规定假期。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入职体检
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