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5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名,相关岗位及要求详见《姜堰区三水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年龄和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计划一览表各岗位要求;
3.经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上述人员签订合同时须通过区人社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一般性公益性岗位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至7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姜堰区三水街道科技路159号22号楼1012。
报名咨询电话:0523-80577008。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姜堰区三水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户籍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5)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新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姜堰区三水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或因本人原因就困身份失效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4.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考试分为:计算机考试和面试两部分。
(1)计算机考试。计算机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办公必备的办公软件等内容。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不足1:1.5,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考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成绩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结束后,公益性岗位总成绩按计算机考试40%+面试成绩60%+加分计算总成绩,所有成绩保留2位小数。
加分标准:党员(预备党员)加1分,退役军人加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
总成绩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对合格人员,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三水街道党工委研究后,与街道下属具体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薪酬管理
聘用人员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考核和薪酬管理。公益性岗位月工资不低于姜堰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姜堰区三水街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109758,0523-80577008
监督电话:0523-80577003